鸭脖网站-首页

鸭脖网站

购物车 0
客服热线:400-8468-777  

营业规范

立足生命科学,造福人类健康

经销商营业守则

发布日期:2024-08-29 11:00 点击量:

一、成为经销商的流程
1、申请成为经销商的条件:
年满18周岁,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可申请,申请人不得为:公务员、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学生、教师、医务人员、境外人员、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公司的正式员工及其直系亲属;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兼职经商的人员;中国政府禁止的任何邪教和非法组织人员;因违反公司规定被处分禁止重新加入或因经济犯罪案件被刑事处罚的人员。
2、申请成为经销商的程序:
(1)申请成为经销商不强制要求缴纳除产品消费外的任何费用;
(2)仔细阅读《经销商营业守则》及其他相关资料,愿意遵守公司对经销商营业行为的所有规范和约定事项;
(3)申请人向公司提供的资料须真实、有效;不得借用、冒用他人名义和使用其他不正当方法成为经销商;如果申请人提供不真实或不符合公司要求的资料而取得经销商资格,公司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资格;
(4)申请人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已经录入,不得更改。
3、公司保留接受或拒绝任何人士申请成为经销商的权利。
4、为规范经销商行为及维护市场秩序,经销商须遵守如下规则:
(1)经销商在未经公司批准的情况下,私自转让(更名)经销商资格的行为无效,并且应当由行为人自行承担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及造成的一切损害后果;
(2)当经销商向公司申请退出资格的请求时,自公司批准同意之日起六个月内,经销商及其直系亲属(包括:父母、岳父母、配偶、子女)必须保持完全不参与任何公司业务,方可再次申请加入,重新获得经销商资格,原经销商信息公司给予注销处理。


二、经销商的义务
1、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等规范性法律文件。
2、遵循自愿、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开展业务活动;尊重社会公德,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
3、从事与公司业务有关的任何活动时,都必须完全遵守《经销商营业守则》及其他相关规定。
4、经销商在进行市场开拓的过程中,应保持积极、乐观、向上的心态,主动为顾客提供优质服务。
5、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公司及其员工或其他经销商进行侮辱、诽谤、威胁、恐吓;不得毁坏公司财物,扰乱公司正常经营秩序。
6、以诚恳礼貌的态度迅速处理顾客对产品的投诉,并按公司《产品退换货制度》处理产品的退、换货事宜。


三、经销商的责任
1、经销商须遵守购货及销货规定,对公司、产品和业务推广承担以下责任:
(1)须按公司规定的价格,将产品明码实价售予顾客,不得擅自收取任何附加费用,亦不得有削价或变相削价等不正当行为;
(2)对顾客购买的产品,应对产品标签上所标明的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进行说明;不得对公司或其产品做出任何虚假宣传、夸大或无根据的宣传,不得以误导的方式进行解释;
(3)不得擅自在公共场所公开摆卖产品,不得进入消费者住所强行推销产品,不得以任何形式强买强卖销售产品,不得在第三方平台上销售产品;
(4)不得贬低、攻击、诋毁本公司或其他公司及其品牌、商品、经销商或从业人员;
(5)不得利用公司的销售渠道出售非公司产品,不得将任何非公司产品或服务伪称公司产品或服务加以推广或与公司产品或服务捆绑,不得从事竞争企业之产品或服务的推广;

(6)不得擅自利用媒体(包括互联网)和自媒体发布虚假信息、违规广告、违反相关法规的视频及图文,推广业务或产品;
(7)认真学习、了解公司情况,实事求是的介绍公司,不得夸大公司实力,不得散布任何未经公司认可的业务、政策、营运等信息,或对公司公布的各类信息作失实宣导;
(8)业务推广过程中,必须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学习培训,不得无故缺席各类活动、会议;通过学习培训,充分了解公司产品使用注意事项、适宜人群,正确指导消费者使用产品;
(9)不得在业务推广过程中,涉及宗教、传销、政治、封建迷信、不道德或其他非商业性话题;
(10)不可进行不正当竞争,不正当竞争包括但不限于拉帮结派、恶意抢夺客源,扰乱正常的业务秩序;
(11)不得弄虚作假、盲目囤货或以诱导、欺骗等不正当方式让消费者大量囤货,人为操纵销售业绩、私自挪用公款、破坏市场秩序,公司一经发现,将进行问询和干预,一旦涉及法律纠纷将从严处理;
(12)不得宣扬快速暴富或物质享受。
2、经销商须认真遵守业务辅销资料政策
(1)仅可使用公司所制作的文字、录音、影像资料辅助公司产品销售;否则,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公司无关,由经销商本人承担,因此令公司遭受损失的,公司将有权依法向其追索;
(2)未经公司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制作、发行、销售与公司有关的辅销资料;
(3)不得在任何场所摆卖、推销、分发非公司制定的辅销材料;也不能利用公司的业务关系推广、销售任何非公司制定或核准的辅销资料;亦不得通过雇佣或协助其他人员等方式进行上述活动。
3、经销商不得接受与公司存在竞争关系企业的邀请进行演讲、经验分享,在接受其他合法公司、团体、组织或个人的邀请进行上述活动时,如内容涉及公司或利用公司资源需事先征得公司的同意;不得借公司的销售渠道宣传、销售相关票券及资料;上述行为不得对公司及产品的形象造成负面影响。
4、经销商不得利用公司的资源或业务关系进行融资、集资、募捐等行为。
5、公司在接到相关投诉进行调查取证时,经销商不得向公司提供不实资料,对公司的调查造成干扰。
6、经销商应以其真实身份对外开展工作,不得利用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名义与任何组织和个人订立合同;也不得以其它会侵害公司权益的方式拓展市场,否则经销商应赔偿因此给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
7、经销商应遵守年度续约条款,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续约,每年续约一次。一年以上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按规定办理。两年以上未续约视为主动放弃经销商资格。


四、经销商会议制度

1、会议申报
(1)会议申报人必须是当地公司经销商;
(2)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填妥相关会议申报表格(详列会议时间、地点、人数、会议内容、流程、组织者、演讲者等)、会议报备承诺书,并递交公司相关部门审批,如果上述会议细节有变动,经销商须重新填妥相关会议申报表格,在会议召开一周前,递交公司相关部门重新审批。公司不会接受任何经销商的口头报备申请;
(3)不得以其他公司或机构名义举办公司会议或活动(已向相关管理机构报备的除外);
(4)不得在政府、军队、学校、医院的场所举行聚会、会议;
(5)不得在居民社区、私人住宅内频繁举行会议;
(6)未经申报,不得擅自以公司名义举办会议。
2、会议内容
(1)所有会议均须以产品培训和顾客服务的内容为主;公司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会议内容做出相应的调整,经销商须积极配合,遵照执行;
(2)会议中严禁出现夸大事实、炫耀财富、歪曲讲解业务计划等行为;
(3)会议欲为公司优秀经销商安排表扬环节,须事先获得公司的批准。
3、会议秩序
(1)在举办培训会议的过程中,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各项业务政策,并须做好场地的消防和安全保卫工作;
(2)在会议中不得陈设、散发、销售非公司制作的任何音像及文字资料(事先征得公司批准者除外),亦不得使用非法刊物;
(3)未经允许,不可在公司所举办的任何会议中录音或录像;
(4)会场秩序应井然有序,会场气氛应体现团结、紧张、严肃、活泼,避免过分激烈。
4、会议要求
(1)公司组织的各类型会议/培训,要求参会人员必须如期参会,必须按时到场,不准提前离场,做到不迟到、不早退。

 

五、公司名称、商标及著作权

1、公司经销商对于公司名称及商标不得有下列行为:
(1)制造或通过公司以外的来源获取并销售标有公司、其下属公司、企业名称、企业字号及任何公司产品的名称、图形或商标的物品;
(2)在其车辆上标示公司、其下属公司名称或商标,但由公司所发售的标示品除外;
(3)在其自媒体宣传平台上标示公司、其下属公司名称或商标;
(4)以公司、其下属公司、企业名称、企业字号,或者与企业标识相同或近似的文字的全部或部分作为任何机构注册公司的名称或印制名片、授予他人使用此名称、用于终端店铺/工作室展示、用于商品名称或仿制商品;
(5)未经公司核准同意,使用公司、其下属公司名称或商标;
(6)以公司字号(名称、商标)类似、相关联及混淆的虚构民事主体宣传的,并用于终端店铺、工作室展示及业务推广等行为的。
2、未经公司批准,不得以公司经销商身份接受任何媒体的采访和报导。如有特殊需求,需上报公司,经公司审核批准后方可接受采访。
3、公司出版及制作的一切刊物、视听资料、网站,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公司经销商或其他人士未经公司的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印刷、制作、转载其全部或部分。
4、公司经销商可使用公司提供的印刷品,但仅可供其经营公司相关业务之用。
5、经销商退出公司经销体系或被公司终止经销商资格后,不得继续使用且及时归还公司下发的授权证明或相关证书。

 

六、处分等级制度

1、通则
(1)对违规行为的处理实行处分等级制度,即按违规情节的轻重及影响的大小,在相应的处分等级范围内给予相应等级的处分;同时涉及两种或以上违规的,以处分起点高者决定其适用的处分等级;
(2)任何违规行为如有政府部门介入,公司会参考政府部门对其违规做出的定性或处理,并结合该违规行为对当地经营环境的影响程度,决定其适用的处分等级;
(3)如经销商以违规方式获取报酬,公司保留权利重新计算并扣回、撤消其本人及相关人员的报酬、职级;
(4)在“违规类型及适用等级”列表中未能涵盖之违规行为,由公司视个案具体情况决定其适用的处分等级或其它处分方式。
2、处罚等级:
第一级 书面警告;
第二级 暂停业务拓展资格 1 个月,期间不获发收入;

第三级 暂停业务拓展资格 3 个月,期间不获发收入;
第四级 暂停业务拓展资格 6 个月,期间不获发收入;
第五级 公司与被处罚经销商解除合作关系,取消资格。
特别备注:
a、以上第二-五级处罚可同时附加或先予执行奖金冻结处理;
b、对三级以上被处罚者,公司可同时暂时停止受处罚经销商的各项荣誉,即使其被处罚时已有资格参加各项奖励及研讨会、荣誉会议或其它表彰会议,公司仍有权不邀请其参加此类业务活动;
c、对三级以上被处罚者,公司可同时暂缓授予或取消被处罚经销商相应职级晋升资格;
d、对第二-四级处罚,在处罚期间内违规行为无任何改进,可酌情执行第五级处罚。


3、违规类型及适用等级

 

序号

违规类型

处罚等级起点

1

印制、使用名片不符合规定

一级

2

以非正当方式向陌生人销售产品

一级

3

违反业务辅销资料政策

一级

4

未认真完成公司委派的工作或在完成工作期间有不当行为

一级

5

在产品标价之外擅自收取额外附加费

一级

6

对顾客的产品投诉和退换货申请处理不当

一级

7

参加未报备会议/活动

一级

8

邀请未在报备资料中列及的或不符合资格的人士担任演讲嘉宾或参加会议

一级

9

组织会议名称不符合规定

一级

10

到会人数超过报批人数的20%或低于报批人数一半

一级

11

利用媒体(包括互联网)和自媒体发布虚假信息、违规广告、违反相关法规的视频及图文,推广业务或产品

二级

12

未经正式授权擅自代办申请或续约手续,冒用其他经销商名义购货

二级

13

违反公司经销商续约规定

二级

14

业务推广过程中涉及政治、宗教、封建迷信或其他不道德话题

二级

15

擅自在公众地点展示、推广和售卖公司产品(摆卖)

二级

16

向公司提供虚假资料

二级

17

以其他公司或机构名义举办公司会议/活动,并在活动中担任主持/主讲

二级

18

会议有扰民行为,被群众向行政机关投诉

二级

19

未经批准擅自收费或提高会议费用

二级

20

曲解公司产品使用注意事项、适宜人群,误导消费者使用产品

二级

21

借助公司平台销售非公司产品

三级

22

发表不实言论,影响公司员工和其他经销商正常经营活动,造成公司品牌、商品负面影响

三级

23

未经公司允许将本人公司资格转让/出借他人

三级

24

会议内容不规范,出现夸大实事、歪曲讲解等行为

三级

25

应邀进行演讲/分享、接受采访时,违反公司的有关规定

三级

26

擅自使用公司名称、商标及著作权

三级

27

不参加公司组织的活动、培训、各类会议

三级

28

实施不当竞争恶意抢夺客源,扰乱市场秩序

四级

29

强制、劝诱他人购货/囤货,调配操纵业绩,谋取不当利益

四级

30

以炫富、夸大收益等方式曲解销售模式,进行误导性宣传

四级

31

未经公司允许,将其他产品与本公司产品捆绑销售

四级

32

本人从事与公司存在利益冲突/有悖商德法规的其他产品/服务的销售推广活动,损害公司利益

五级

33

未经报备,擅自组织召开市场会议/活动

五级

34

未经本人允许,擅自利用他人名义获取的经销商资格

五级

35

利用公司的业务关系从事与公司存在利益冲突/有悖商德法规的其他产品/服务的销售推广活动,损害公司利益

五级

36

擅自将公司产品在第三方平台发布销售,严重影响正常市场秩序

五级

37

夸大产品功效进行宣传,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级

38

诋毁同行、同业公司/品牌,公司员工或经销商,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级

39

利用和冒用公司名义、资源或业务关系进行非法融资、集资、募捐等行为

五级

40

其他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五级

 

 

七、其他:

公司经销商必须遵守公司所有的规章制度和其他运作规范规则,包括修改或增订的内容,以及公司签发的程序、建议。公司保留对本守则的解释权及对本条例修改的权利。

本管理规程自2024年9月1日起执行!

2024年8月


附件:


1、 大单问询函
2、 “三大纪律 八项注意”
3、 关于宣传的“十条禁令”

 


附件1:


大单问询函

 

敬启者:

公司经销商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遵循自愿、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开展业务活动。经销商在经营过程中,不得恶意炒作、盲目囤货,不得以诱导、欺骗等不正当方式让消费者大量囤货,破坏市场秩序。公司针对您一次性订购 万元以上产品时,提出以下几点询问:

一、您在                日订购公司              等产品,总金额          元。
二、您是否自愿订购以上公司产品和辅销用品?(是/否)

三、您订购以上产品的主要用途是什么?


 

特此询问!

 

 

 

年 月 日



附件2:


双迪三大纪律八项注意

一、三大纪律
1、一切言行尊法守规,符合双迪企业文化;
2、一切销售的产品均由双迪企业生产;
3、一切行动服从双迪企业的统一管理。
二、八项注意
1、不制售假、冒、优劣产品;
2、不虚假宣传,夸大产品功效;
3、不强买强卖、促大单;
4、不为消费者寄存产品;
5、不向危重病人推销保健品;
6、不准宣传食品和保健品可以代替药品,对疾病有治疗功效;
7、不做股权投资回报销售等违规承诺;
8、不诋毁攻击同行企业、产品和领导人。



附件3:


宣传“十条禁令”

第一禁 违反国家一切现行法律法规

宣传用语中,不得损害国家、社会、人民的形象和利益;不得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等内容;不得妨碍和违背社会公共秩序及公序良俗;不得宣扬负面情绪、不良价值观等。


第二禁 滥用权威性术语

在未经正式相关授权的情况下,不得在产品宣传时滥用相关权威机构授权、专家推荐、名人代言等信息,甚至编造莫须有的机构和专家给产品做推荐。如国家级、世界级、国家免检、×××权威推荐等字眼不可滥用。


第三禁 滥用绝对化、极限化词汇

在产品宣传用语中,对于绝对化、极限化用词要谨慎,如最、第一、唯一、顶级、绝版、完美、极致、独家等。对于无法证实或证伪的形容词要绝对禁止使用,在限定范围内可以被客观证明的情况下,此类词语可以在证据充足的条件下使用。


第四禁 虚假宣传

产品宣传要实事求是,坚决禁止对产品或服务进行虚假宣传,包括产品功能、产品成分、服务条款、产品价格等。在向消费者介绍产品时,力求真实、全面、具体,不得进行误导。


第五禁 对产品做超范围功能描述

产品属性、定位要准确、明晰,要求客观描述,不得做超出范围的功能明示或暗示。如营养食品不得做保健功能描述,保健食品不得做医药功能描述,养生设备不得做医疗功能描述等。


第六禁 销售信息不准确

销售过程中一切对外发布文字信息要严谨、准确,要与实际销售行为准确对应,文字内容不得出现前后不一、模棱两可等情况。要保证整个销售行为的完整性、准确性、可执行性,不得在执行阶段随意调整和更改已发布、且已被受众熟知的销售信息。


第七禁 使用低端销售词汇

要求使用良性、高定位词汇进行销售行为,诸如不得使用史上最低价、万人疯抢、大降价等词汇,此类词汇有损于双迪的产品定位,即使产生短期效益,但属低端销售行为,不利于双迪的品牌发展。


第八禁 进行功效承诺宣传

产品描述要求客观详尽,对于养生器械或保健食品等类似产品,可以按照产品标签进行保健功能的解释说明,并表达对使用者的美好祝愿,但切忌从主观角度对产品的功效做承诺保证。


第九禁 完全抄袭同类宣传用语

鼓励原创精神,创作能够彰显产品特点、属性、优势的宣传用语,同时进行良性化拓展。对于比较优秀的同类宣传用语可以学习、模仿、借鉴,切忌不加修改完全抄袭,一方面存在法律风险,另一方面不利于树立品牌形象。


第十禁 贬低、贬损同类产品和同行企业
销售过程中,不得用恶意词汇贬低、贬损同类产品和同行企业。鼓励通过加深对产品的认知度和提升语言表达能力,进而提升销售能力,通过对产品的准确分析和优势表达,与同类产品和同行企业形成良性竞争,有利于产品的长久保鲜和企业的长远发展。

加入收藏| 设为主页| 免责声明| 版权保护| 鸭脖网站入口
yabo鸭脖视频地址 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号:辽B2-20150045 | [辽ICP备14002187号] | 捷瑞数字 制作维护 COPYTRIGHT © SHUANGDI.COM
Baidu
sogou